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2年直博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要始终贯彻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切实提高选拔质量。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招生计划:3人
三、组织管理
(一)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接收直博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对考务管理、录取工作等负主体责任。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负责录取工作中的巡视检查。
(三)接收直博生综合面试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申请人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全部学术事宜。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强烈的科研兴趣和突出的培养潜质。
(四)学生在本科阶段至少取得如下成果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北大核心或南大核心)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3.独立主持校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项目。
(五)外语水平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 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六)本科前三年的专业成绩位于专业前20%。
(七)本科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A类行列。
(八)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人应为有接收意愿的导师。
(九)身心健康。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10月8日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推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二)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在10月8日前提交如下纸质版材料,同时将以下材料描成PDF电子版,电子版发到邮箱mayuanzhaosheng@126.com。
邮件命名为“直博申请+姓名”。请用邮政或顺丰快递邮件。
1.《西南大学直博生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含专业排名),须加盖本科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5.两封书面推荐信(附件2);
6.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科研能力证明材料;
8.其它同申请人综合素质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审核
学院对组织专家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择优确定直博生复试人选,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六、综合面试安排
(一)对直博生复试人选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
1.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1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 90%;
2.英语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面试时间为5分钟/人;
3.专业面试:考查专业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不低于25分钟/人。本人制作PPT并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介、主修课程情况、科研情况(若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未来研究计划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七、录取
(一)面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的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相应专业,并在系统中确认接收复试、待录取等信息。
直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二)体检:体检可在拟录取后入学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培养、学位授予、奖助等相关事项
(一)直博生入学后,按照直博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和管理,其基本学制为五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多只能延长二年,提前毕业最多提前一年。申请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按博士生有关规定办理。
(二) 对直博生采取动态调整的办法,加强各培养环节考核,如发现不宜继续培养者,应终止博士阶段培养,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终止其学习。
(三)直博生在博士阶段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规定的,将授予博士学位。
(四)直博生入学后,享受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奖助,具体奖助政策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规定。
九、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新甫京论坛32450301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方式:023-68367494
电子邮箱:mayuanzhaosh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