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部、学院:
根据西校(2012)432号《西南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实施细则》精神,为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免师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现就2018年遴选和聘任校内外免师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通知如下:
一、 免师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不是硕士生导师的副教授、讲师。
1.热心基础教育研究,了解基础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明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熟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性质和培养目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
2.承担本科阶段免费师范生工作的培养单位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取得任职资格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不含特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2年以上(2016年5月前);具有硕士学位担任讲师5年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2013年5月前)。
4.原则上年龄在55岁以下。
二、免师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条件
1.中小学特级教师或市级(地级)学科带头人。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及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5年以上(2013年5月前)。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县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从事基础教育研究与管理10年以上的教育管理干部。
4.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原则上年龄在55岁以下。
三、校内指导教师的遴选程序
符合免师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人员,本人填写《西南大学免师教育硕士校内指导教师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交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由秘书填写《新增免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汇总表》。
关于认定免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已取得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原已报过就不报;没报过则只报名单及相关内容;在任硕士生指导教师前已经聘任为免师硕士指导教师,不再认定。(认定免师硕士指导教师资格)
四、校外指导教师聘任
符合申请免师教育硕士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人员,本人填写《西南大学免师教育硕士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寄西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由秘书填写《新增免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汇总表》。
已聘为免师硕士校外兼职指导教师,因聘期已到,如果还需继续聘用,在校外新增导师栏目报名单加以注明。
五、教育专业分委员会审议
1、新增的校内遴选、校外聘任指导教师由研究生院初审,汇总。
2、教育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新增免师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六、原则
各培养单位聘任校外指导教师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及地域原则:分析学生分布,合理布局,在学生工作所在地就近聘任专业对口的校外指导教师。
2、数量原则:保证每位免师教育硕士研究生都有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且每位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能超过5人/届。
3、费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指导费由培养单位支付。
七、时间安排
各单位根据招生、培养、已有免师硕士指导教师状况,确定是否新增校内、校外免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新增(校内、校外)人员填表于7月20日前交各单位,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7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申请表】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发《新增免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djg@swu.edu.cn
联系电话:68253295
附:
表1、新增免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